(一)若无特殊情况,起诉离婚首次开庭原被告都应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法院要听取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原告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一般不会轻易判离。
(三)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如身患重病、出国等无法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原因及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经法院准许才可不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