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积极争取抚养权,因原则上抚养权归女方。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从自身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能提供优质教育等方面举证,证明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
(三)若孩子长期由女方照顾陪伴,强调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不利。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与孩子建立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想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五)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生活习惯、暴力倾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