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人十年未讨债且无特殊情形,债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债权人可能难以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还款。
(二)若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像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仍有胜诉可能。
(三)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如不可抗力,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需根据消除时间判断是否在时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