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鉴于员工挪用24万已全部归还,此为从轻情节,但因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判处。
(二)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由于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员工归还全部公款可从轻,不过具体量刑还需看是否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等情况。若未达数额巨大,会综合其他情节在相应幅度内从轻;若达数额巨大但已归还,也会考虑从轻,但可能仍面临较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