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担保人责任依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而定,借款两年需判断是否超保证期间,超期担保人可能免责,未超按不同保证方式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拒绝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若在该期间,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借款两年情况,需确定是否超保证期间,超期担保人或免责,未超则按不同保证方式承担相应责任。若对担保责任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