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欠款人友好协商,要求还钱,同时留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这能在后续维权时作为有力证明。
(二)若协商没用,可发催款函,清晰告知还款要求和期限,给对方一定压力。
(三)催款后还不还钱,就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也能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