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子女完全继承房产,父母可提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子女继承。
(二)若未立遗嘱,法定继承时,各继承人可协商,其他法定继承人可放弃继承,让子女继承房产。
(三)若有继承人严重丧失继承权,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其丧失继承资格,子女继承份额可能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