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误解方应尽快收集能证明自己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存在错误认识,且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相关证据,比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三)若合同被撤销,取得财产的一方要返还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进行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