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道路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同主张需提供相应证据。
法律解析:
在道路运输合同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的举证原则。若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像合同文本、运单、托运单这类材料可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及约定内容。若认为对方违约,货物损坏的照片、检验报告、延误运输的时间记录等能证明对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对于损失赔偿主张,维修发票、货物价值证明、额外支出凭证等是损失计算依据。若存在免责事由,需提供如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文件。此外,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只要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也可作为证据。在处理道路运输合同纠纷时,证据的收集和提供至关重要,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如果您在道路运输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知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