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保证借条整体最大程度有效,借条书写时要确保签订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在约定利息时,建议事先了解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将利息约定控制在该利率四倍的范围内,这样利息部分能受到法律保护。
(三)若发现借条中的利息约定超过了法律保护上限,借款人对于超出部分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超出部分,可和出借人协商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