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事故责任书拖延出具,不利方可以先与交警部门沟通,沟通无果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向警务督察部门申诉,权益受损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法定期限内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出现拖延情况,不利方先与交警部门沟通,能了解拖延原因并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若沟通没有效果,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或向警务督察部门申诉,可借助上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推动问题解决。若因拖延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有效的维权途径,能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