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要区分情况,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因其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所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变性质。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与产生的价值,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法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产归该子女个人。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您对婚姻中房产归属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方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