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借条时,明确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利率等内容,且保证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确保到期支付利息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二)借款人需按借条约定支付利息,避免因违约承担继续支付利息、赔偿逾期利息损失等责任。
(三)若借条未明确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双方应及时达成补充协议,否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将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