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使用伪造信用卡诈骗4万的行为,犯罪人应尽快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的4万元归还,这样在法院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三)在司法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如实供述犯罪细节,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