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打交道时,如果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刑事案件,要了解立案审查时间规定。一般情况,等公安机关7日决定是否立案,若遇到重大、复杂线索,会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批准可延长至60日。
(二)涉及检察院自侦案件,其决定是否立案期限一般为10日,重大、复杂线索可延长到15日。群众可根据这些时间节点,适时询问进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