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要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积极收集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未支付费用记录、对孩子生活不管不顾的证明等。
(二)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充分准备能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的材料,如学费单、医疗费用票据等;夫妻双方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相关材料以帮助法院确定参照标准。
(三)抚养费给付方式尽量协商,若对方有条件可争取一次性给付,若不行则要求定期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