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撤诉:在法院宣判之前,若原告自己愿意申请撤诉,法院会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都满足,法院就会裁定准许撤诉。
(二)按撤诉处理:这是被动撤诉情况。如果原告接到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另外,若原告没预交案件受理费,在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没得到法院批准,还不预交,同样按撤诉处理。
撤诉之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以内依然能够就相同事由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