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他人侵权导致意外摔伤,及时收集就医的各类票据,如医疗费、护理费等支出凭证,还有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以便后续索赔。若造成残疾,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因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摔伤,保留好能证明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按照上述因他人侵权的赔偿项目要求管理者赔偿。
(三)若是自伤,就不用考虑向他人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