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孩子随男方生活时,需按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后按协议执行。
(二)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三)有固定收入的女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