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要留存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和借款事实的材料,这是维权基础。
(二)协商解决:主动和债务人沟通,确定还款时间与方式,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
(三)发催款函:协商不成时,发催款函明确债务金额、还款期限等,能中断诉讼时效。
(四)申请调解:向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五)起诉与执行:前面方法都行不通,可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严重时债务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