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逃税按逃税罪共犯处理,这意味着协助者和纳税人承担类似法律后果,所以不要轻易协助他人逃税。
(二)纳税人逃税数额较大且占比达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比达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清楚逃税后果的严重性。
(三)多次逃税未处理按累计数额计算,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四)逃税被发现后,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有相关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处理。
(五)法院量刑会考虑协助行为作用大小,若已协助逃税,可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