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要了解案件受理费标准,普通离婚案件每件交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无需额外缴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若有财产保全需求,要依据保全财产数额缴费。财产数额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且申请保全措施缴费最多不超5000元。
(三)委托律师时,需提前和律师、律所沟通,了解不同律所和律师针对自身案件的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