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分居未离婚时,一方在外欠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一般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关键在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用于此,即便夫妻分居,也属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若超出该范围,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为个人债务。像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一方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可主张为对方个人债务。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若遇到此类债务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