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一方提出协议离婚,另一方应与对方充分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对于离婚及相关事项的态度和想法。
(二)若双方都有离婚意愿,需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写清楚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内容。
(三)签订好协议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四)在三十日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离婚决定,若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
(五)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