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方面,可留意老公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保存聊天记录时要保留原始载体,比如手机聊天界面,不能随意删除或编辑。
(二)物证方面,关注老公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开房票据、购买的情侣物品等,拍照时保证画面清晰,物品保存完整,能清楚显示相关信息。
(三)视听资料方面,可收集监控录像、电话录音等,确保录音录像未经过剪辑,内容真实客观,且来源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四)人证方面,寻找知晓老公外遇情况的邻居、朋友等,让他们提供证人证言,在法院质证时可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