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况
-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权益。
(二)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
-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房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