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婚后共同还房贷,房屋归属因购买情况不同而不同。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但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价值,所以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经济投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保障了双方权益。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过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婚后共同行为的成果,应属夫妻共有。如果您在夫妻共同还房贷及房屋归属方面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