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重大误解想撤销合同,应密切关注时间节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务必在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做好时间规划,及时采取行动。
(二)同时,从合同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要注意五年的时间限制,即便还未发现撤销事由,也需在五年内留意,防止因超过该期限而丧失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