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要严格把控食品原料,不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避免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若发现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使其对该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三)也能直接报警,让司法机关依法对涉事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