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方面,若存在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彩礼让给付方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的情况,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请求,法院会支持。有小孩通常不符合上述情形,但要结合实际判断。
(二)车的归属,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不用归还;若为彩礼性质赠与,按彩礼规则处理;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而非简单归还。
(三)双方可先就彩礼和车的问题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