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人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按故意伤害罪处罚,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不过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且手段特别残忍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要承担刑事责任,按故意伤害罪处罚并从轻或减轻。
(三)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人重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