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财产实际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归该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于出资人子女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