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明确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服务期协议的情况下,违反服务期约定才需支付违约金,普通入职培训不能约定违约金,所以要区分培训性质。
(二)若涉及专项培训及服务期约定,劳动者应清楚违约金数额有上限,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可自行计算可能承担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