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预交,最终承担根据判决结果确定,判离通常双方按败诉比例分担,判不离原则上原告承担,法院会依具体情况调整,原告撤诉则诉讼费减半由原告承担。
法律解析:
离婚诉讼中,为启动程序原告需先预交诉讼费。当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处理相关问题时,按照双方败诉比例分担诉讼费符合公平原则,体现了双方在案件中的责任程度。而判决不准离婚时让原告承担诉讼费,是因为原告作为诉讼发起者,其诉求未得到支持。同时,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法院有权依据诸如一方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差异等具体情况,对诉讼费分担比例进行酌情调整,以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若原告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并由原告承担,这是对原告主动终止诉讼行为的一种处理方式。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对诉讼费的承担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