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情形,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获法院支持。
(二)双方已结婚且共同生活,彩礼通常无需退还。
(三)因彩礼退还产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