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妻子面对执意离婚的丈夫,若同意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若不同意,积极应诉证明感情未破裂,同时收集保存财产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可办理离婚。所以妻子若也同意离婚,按此程序处理即可。而当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妻子若能提供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法院可能不判离。并且在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妻子收集保存财产证据能防止丈夫转移、隐匿财产,保障自身财产权益。若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