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以外的行为,且在三个月内归还,可争取认定不构成犯罪。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即便归还仍构成犯罪,但可通过自首、立功、积极退赔等方式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若情节较轻,比如有上述从轻情节且危害不大,可争取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