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加快离婚诉讼进程,若案件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一次起诉若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无法定判离情形,可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提高判离可能性。
(三)对判决结果不服要上诉进入二审程序的,需做好时间会进一步延长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