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先由提出评估鉴定的一方垫付费用。
(二)双方能协商一致时,按照协商结果分担费用。
(三)诉讼离婚中,遵循谁主张、谁负担原则,先由申请评估鉴定财产的一方支付费用。
(四)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财产分割比例等因素。若双方都有评估鉴定需求,费用按一定比例分担;若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可能承担较多或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评估鉴定费用属于其他诉讼费用范畴,法院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费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