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员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避免因违规被逮捕。
(二)司法机关方面,应严谨审查证据,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可能实施新犯罪或有危害安全等现实危险等情况,依法决定逮捕。
(三)被取保候审人要保持良好表现,遵守规定,若案件无需要逮捕的法定情形,正常情况下开庭前不会被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