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应诉:不应诉方应积极应对,收集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法院,争取维护自身权益。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二)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双方都要谨慎考虑,冷静期届满及时申领离婚证。
(三)一方想离却不行动:想离婚的一方可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离婚事宜。若沟通无果,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