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已离婚,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已离婚。
(二)当法院审理彩礼返还案件时,自身要积极提供能证明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相关证据,以争取合理的判决结果。
(三)若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彩礼有剩余,可做好适当返还的心理准备;若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无需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