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要营养费时,要获取医疗机构明确提出加强营养的意见,这是法院判定支持营养费诉求的关键凭证。
(二)确定每日营养费数额时,考虑自身受伤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轻微伤害索赔时每日营养费几十元较合理;伤残严重可参考当地30-50元每天的标准,若当地标准高则按高的来。
(三)与对方协商赔偿时,查找并参考当地司法实践案例,以此为依据主张合理的营养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