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基本时长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开始计算。比如发现对方欠款未还且明确对方身份时,就开始计算这三年时效。
(二)对于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情况,要注意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到期日起算诉讼时效。
(三)若想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在时效期内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债务人催款,或者让债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一旦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四)自权利受损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