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亲子关系方面,可准备出生证明、户口簿,这些材料能直接证明原告与被告的父母子女关系,确定被告的法定抚养义务。
(二)证明被告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抚养费,可收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通过这些记录能清晰看出被告的支付情况。
(三)证明孩子实际生活开销,准备学费发票、医疗费用票据、日常生活费用清单等,能体现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和合理的抚养费金额。
(四)若孩子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等证据,以说明特殊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