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计算时要考虑孩子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二)患重病且经济困难的一方,可适当降低抚养费比例,但要保证孩子基本生活。
(三)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患病方收入、病情及家庭情况等因素判决。
(四)若孩子后续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可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五)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能力独自承担费用时,可不要求患病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