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开庭一方不配合分多种情况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一方下落不明通过公告送达后可缺席判决;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法院综合裁判。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力进行缺席判决。不过这可能因被告未参与,导致部分事实难以查明。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这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保障程序合法,期满后可缺席判决。若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法院会综合考量后做出公正裁判。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情况复杂多样。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