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敲诈勒索17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行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还可争取免除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要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以此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积极筹集资金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并取得其谅解书,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四)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是否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等恶劣情节,犯罪嫌疑人应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