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支付抚养费却要求探视,抚养方可先沟通要求支付抚养费后正常行使探视权,沟通无果可起诉、申请强制执行;除非对方探视不利孩子身心健康,否则不能随意剥夺其探视权,有证据证明不利情形可申请中止,情形消失可申请恢复。
法律解析: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任何理由拒绝。抚养方与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沟通,要求其履行义务后再正常行使探视权,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若沟通无效,通过向法院起诉,借助司法力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还能申请强制执行。而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原则上不能随意剥夺,但如果存在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如虐待、暴力等,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待不利情形消除,对方可申请恢复。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