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追尾事故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直接由交强险进行赔付。车主无需额外承担这部分损失费用。
(二)当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超额部分要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按相应比例承担。车主需明确自己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三)如果肇事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会优先由商业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若商业三者险赔完仍不足,剩余金额由肇事方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